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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院請配戴口罩、有呼吸道症狀暫勿入院,請主動告知工作人員為您指引~
病人的權利與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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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病人的權利】:
1、您有權獲得一視同仁之醫療照護,不會因疾病、性別、種族、地理位置及社經地位等而受不公平的待遇。
2、您有權要求醫護人員應佩戴證件以提供醫療服務。
3、您有權要求醫師向您及家人解釋病情、檢查結果及預後情形。
4、您有權以書面通知醫師或護理站,保障個人就醫隱私,不得對特定家屬透露病情、健康等秘密。
5、您有權在了解病情後,接受或拒絕治療。
6、您有權要求若需手術治療,會先請您或關係人簽具手術及麻醉同意書,在此之前,醫師會先說明手術的原因、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,只有在取得您或關係人同意下,才會為您手術及麻醉。
7、您有權於住院期間發生緊急事故時,接受即時的醫療照護。
8、您有權在取得您同意之下,方接受健保不給付之醫療項目。
9、您有權接受或拒絕宗教協助、精神慰藉服務,要求應有的尊重。
10、您有權反應意見,並有專人處理。
11、您有權接受「器官捐贈同意書」的徵詢並表達捐贈之意願。
12、您有權瞭解生命末期臨終照護之選擇,並表達意願及決定是否施行心肺復甦術、安寧緩和醫療等。
13、本院提供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、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(Do Not Resuscitate)同意書」、「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」、「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」,使醫師面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疾病,得在尊重您的意願下,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,而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、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。
請撥打申訴專線:07-7717503 或本院網址:reshhospital @yahoo.com.tw 或將意見單放入一樓意見箱,本院一周內會主動聯繫!

【病人的義務】:
為維護病人安全,並尊重其他病友就醫權利,請病人配合本院相關規定:
1、請您主動向醫護人員提供個人的健康狀況、疾病史、過敏史、旅遊史或關於病情、 療程上出現的任何變化,以提供醫療照護評估。
2、在醫療照護過程中,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清楚的狀況,請您務必告知醫護人員。
3、請您遵從醫師之建議及醫院的相關規定,進行已達成同意的治療程序及有關醫囑。
4、請您尊重專業,不要要求醫護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或診斷證明。
5、請您支付屬於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。
6、請您增進自身健康並珍惜醫療資源。
7、請您與您的同伴或訪客在住院或診療過程中,顧及他人權益並避免擾人的行為。
8、請您協助醫院保護您與其他病人的隱私。
9、請您小心保管個人財物避免遭竊。
10、未經醫師同意,請您於住院期間勿服用醫師處方以外之藥物。
11、若暫時離開病房時請您主動告知主要照護之護理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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